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资源税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21]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水利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20
实施时间: 2021-9-1
失效时间: 2031-8-3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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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局、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相关规定,做好资源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加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我们制定了《湖南省资源税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资源税实施细则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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