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教监管厅[2021]2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上述未列部门 公安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教育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21-9-10
实施时间: 2021-9-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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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按照“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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