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医保办函[202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9-7
实施时间: 2021-9-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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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部署,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加快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决定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2021年底前,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至少选择一个统筹地区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可以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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