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农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农经规[2021]127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 2021-9-1
实施时间: 2021-9-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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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林草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农业绿色发展等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农业投资计划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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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农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