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商务厅兰州海关关于发布《甘肃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27
实施时间: 2021-10-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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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商务厅、兰州海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制定了《甘肃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商务厅  兰州海关
  2021年8月27日

  甘肃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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