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9-14
实施时间: 2021-9-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4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7号通告》,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将主要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接触式”渠道办理
  请您首选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厦门税务掌上办税服务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减少现场办税缴费次数。
  (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提供“我要办税&r......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