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乙二醇或丙二醇的单烷基醚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9-10
实施时间: 2021-9-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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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单烷基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21年第25号公告,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具体商品和相应的保证金征收比率。为了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自2021年9月11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乙二醇或二甘醇的其他单烷基醚(税则号列29094400)时,乙二醇甲醚、二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二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丙醚、二乙二醇丙醚、乙二醇己醚、二乙二醇己醚、乙二醇异辛醚、二乙二醇异辛醚的商品编号应填报29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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