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管函[2021]9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9-2
实施时间: 2021-9-2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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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海关:
  2021年9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2号,简称《通知》),请遵照执行。现将《通知》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申请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统一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作为境内收货人办理进口通关手续。进口报关单中,监管方式填写为:一般贸易(代码:0110);征免性质填写为:服贸会留购展品(代码:926);征减免税方式填写为:特案(代码: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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