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明电[2004]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4-30
实施时间: 2004-4-30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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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期,群众来信来访及新闻媒体反映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存在违规指定税务代理、不依法行政、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征纳关系,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侵犯了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权益,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妨碍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规范税收征管和税务代理,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机关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级税务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对是否存在不征、少征税款,侵占、挪用、截留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滥用职权刁难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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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