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2021]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8-24
实施时间: 2021-8-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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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昆明市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云南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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