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1]7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9-6
实施时间: 2021-9-6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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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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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