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1]15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9-6
实施时间: 2021-9-6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行为,便利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相关业务操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业务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mdas......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