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8-24
实施时间: 2021-10-1
失效时间: 2024-3-3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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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2016年第78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制定了《河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
  一、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本裁量基准。
  二、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在本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单独引用本裁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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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3-11-30
实施时间: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