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26
实施时间: 2021-8-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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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特此通知。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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