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8-31
实施时间: 2021-9-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