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4]23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11
实施时间: 2004-5-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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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8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等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中国船级社对在中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国登记的入级船舶、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及其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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