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0-10-31
实施时间: 2020-10-3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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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号修订

  第一条  为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及个人,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工作。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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