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教[2020]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28
实施时间: 2020-12-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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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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