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会考办[2021]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7-7
实施时间: 2021-7-7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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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1号)和《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20〕11号)规定,现将我市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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