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规[2021]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7-27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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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7日

  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一条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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