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政办发[2021]2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4-28
实施时间: 2021-4-2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0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政府有关部门:
  《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8日


  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好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