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10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1-6-28
实施时间: 2021-6-28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谢建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征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进口增值税的建议收悉。
  我国积极鼓励能源资源类产品进口利用。您反映的关于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 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就伴生金、 伴生矿在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税范围不一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此过程 中,将统筹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关税司 010-61965151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8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