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五期]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8-20
实施时间: 2021-8-20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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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提高会计人才核心竞争力,发挥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会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五期)培养工作(以下简称高端会计五期),并由经过政府采购中标的上海财经大学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围绕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城市的要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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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第五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