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21]1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4-14
实施时间: 2021-4-14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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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1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执行。
  (一)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南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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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docx    
2.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3.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