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人社规[2021]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7-28
实施时间: 2021-7-28
失效时间: 2024-6-30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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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社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创业就业,落实“六稳”“六保”,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根据《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发挥平台吸纳创业就业作用
  (一)符合条件的创业平台可纳入创业大本营规划。符合以下条件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及三农主题创业服务载体可择优纳入创业大本营规划,实行统一挂牌。根据入驻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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