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20]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10
实施时间: 2020-2-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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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福建省兴银慈善基金会
  2.福建省王清海职业教育基金会
  3.福建省陈章辉福信慈善基金会
  4.石狮市教育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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