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21]110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1-5-14
实施时间: 2021-5-14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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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
  为规范开展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引导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首次评估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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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