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南京切换上线后社会保险费缴费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9
实施时间: 2021-8-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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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和江苏省税务局的安排,2021年8月1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南京切换上线,为平稳做好上线后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要求,现就8月份系统切换上线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渠道维持不变。
  由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人社部门应征计划生成时间调整为每月10日前,因此自2021年8月起用人单位每月申报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底 (机关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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