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税办函[2021]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8-2
实施时间: 2021-8-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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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税,现就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8月25日。
  二、在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含自助办税设备)办理实名认证事项的,暂不进行“刷脸”验证。
  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实际生产经营受影响的,税务机关将以“不见面”的方式、按简易程序办理申报税额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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