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减半收取2021年8月至12月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金所发[2021]39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1-8-13
实施时间: 2021-8-16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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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减半收取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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