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劳发[2021]7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6-11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1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