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市监发[2021]6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7-14
实施时间: 2021-7-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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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2021年1月22日公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促进法律体系协调统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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