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办函[2021]23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7-23
实施时间: 2021-7-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6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药监局,省税务局、广东证监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3日

  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
  证明改革实施方案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监管信息归集共享责任分工.xls    
2.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