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4-12
实施时间: 2021-4-12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15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实施办法、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在云南省的贯彻落实,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doc    
2.关于《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