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7-29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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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及其解读,自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以下简称整合申报),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为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快速了解申报表整合的主要内容,山东省税务局现将有关重点事项提示如下:
  一、适用《公告》的整合申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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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功能升级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