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0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黔税提复字[2021]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6-30
实施时间: 2021-6-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1218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黔税提复字〔2021〕21号
  肖昀委员:
  您提出的《建设涉税专业服务队伍,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管”的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公告)(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启动构建新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先后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持续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我局认真落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