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7-29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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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助力我省乡村振兴,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等有关规定,经与贵州省财政厅会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决定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省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从事蔬菜加工,食用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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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贵州省水产品罐头制造等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