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十问十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7-30
实施时间: 2021-7-3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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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答: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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