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7-15
实施时间: 2021-7-15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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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订)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1]3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经批准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各区(市)随机抽查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总数的15%。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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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区(市)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