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21]2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7-26
实施时间: 2021-7-26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85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
  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的规定执行。
  二、资历、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资历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