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7-30
实施时间: 2021-7-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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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适用对象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
  1.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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