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21-7-29
实施时间: 2021-9-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3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1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本省契税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甘肃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减征或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承受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按规定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