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社[2019]11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9-25
实施时间: 2019-9-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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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税务总局各市、县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妥善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问题,规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 退役军人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医保局 民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社〔2019〕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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