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销货登记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4]9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8-20
实施时间: 2004-8-20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关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