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21]5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交通运输部 全国总工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1-7-16
实施时间: 2021-7-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