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兵团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兵人社发[2020]3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7-6
实施时间: 2020-7-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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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阿拉尔、五家渠、图木舒克、北屯、铁门关、双河、可克达拉、昆玉税务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制定的《兵团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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