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社会保险费全区通办 全网通办业务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30
实施时间: 2021-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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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缴费服务质效,持续构建“线上+线下”缴费服务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疆税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社会保险费业务事项全区通办及全网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通办业务事项
  社会保险费业务事项全区通办是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参保且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缴费人,可以在全区范围内任何一个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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