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人社发[2021]2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5-31
实施时间: 2021-5-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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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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