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20]7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11-17
实施时间: 2020-11-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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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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