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4]9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8-13
实施时间: 2004-8-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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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山西、陕西、广东、湖北、四川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继续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民银发〔2004〕123号),申请继续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经研究,现对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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